「好可愛呦~」May 說。
「嘿,什麼可愛啊,這是恐怖ㄝ!」
晚上回老家還 DVD 回程,其實不餓也完全不想吃零食,經過阿牛家的店看他在顧著,找了街角停好車,走過去買一包土魠魚。
「要麵嗎?」
「不用,魚塊就好。」
油鍋上的魚塊早晾在瀝油架上一段時間,但我不在意,本來也沒打算吃,之所以買,鼓勵多過其他。
「還有去公園打球嗎?」我說,「記得我嗎?」
「嗯,好幾年沒去了。」
「ㄚˊ?」
「現在要上班,好久沒打了。」
「喔,我也是,哈。」「哇,你下了班還要來顧店。」
「嗯。」
「多少錢?」
「這樣 50。」
回家查了以前寫的,2005 年那時他高職,如今大概也上幾年班了,身材比以前發福不少,臉胖了一圈,講話依然漏風、嘴巴依然開開的。要說有哪裡不同,大概是笑容。
以前他臉上總有憨憨的笑,現在沒有了。
說不上愁苦,但似乎不大快樂,不曉得是不是出社會工作憨憨的模樣比較吃虧的關係,或者下課下班後還要來顧店,長年累積的疲勞?
我不知道。只希望他能開心一點。
至少在找錢的時候,願意抬起頭看著客人憨憨地笑一下,我想,那樣生意或許會再好一點。
《超級女聲》正當紅那時,沒看,或者看了也只看片段,沒什麼印象。向來對熱門事物不算很感興趣,知道,跟別人聊上幾句很好;不知道,一句話題搭不上也無所謂。反正能談上話就是能談上,不能談上,單靠這些也撐不了太久。
知道李宇春,自然是在媒體上,想不知道都不行。唱得怎樣?不知道。
知道周筆暢,是多年後在車上聽的廣播,歌好、歌聲好、名字特別,一次就記住了。估狗一下,家世還頗有來頭。
知道張靚穎,是電影《畫皮》DVD片尾曲,這麼好的曲子怎麼壓在最後。估狗一下:
好吧,周筆暢實力堅強,一來一往伯仲之間,誰一誰二也難說,那麼第一的李宇春難道真那麼強?
看了 YouTube,歌聲最多中上,可是要說「魅力」,確實驚人(魅這字真妙,鬼迷心竅了),不禁想到以前設計公司老闆 Mac 說的 bisexual charming,女生愛這小夥子帥,男生也能欣賞這妹子灑脫。歌藝好的人一撈一大把,然能造成「現象」的,千萬中難選一。
電腦、手機下載一直聽著的,依然是適合聆聽的周張二人,不過每回和朋友說起這三位 2005 年的女聲,李宇春總是最後一個,也總是「喔,這個很不一樣,她是現象!」
學生時代的第一名,或許多是遵循某個規則如考試分數如比賽分數達到最高成績的;社會上乃至商業世界的第一名,時常是不知哪裡殺出來的怪傢伙,規則對他來說,參考參考吧。
「要買豆子了。」
多年前,指的是咖啡豆。現在,有機黃豆。
後者比前者便宜很多,製作也簡單很多,泡軟以後用以前給小苗做副食的百靈攪拌棒(我們家沒有果汁機)打碎倒進五金行買的布製「豆漿袋」煮滾就行,不用這種壺那種機要搞美式或義式加全脂牛奶香一點還脫脂牛奶健康一點打奶泡拉不拉花拉什麼花等等。
咖啡還是喝的,熱天,便利店中冰美;冷天,便利店小熱美,若覺太苦,先喝掉一點再加水。談事情有人請,點最便宜或倒數第二便宜單品,水洗耶加雪菲很好,巴西或曼巴馬可以。然而如果要相請藍山麝香貓檸檬莊園或者藝妓亦來者不拒,照樣品得出這味那味。
茶也沒停。
社會新鮮人組員離職後遠行回來特地送到公司的阿里山茶包,禮輕情義重,下午偶爾泡一包,邊想想事。網購大罐的Twingings伯爵茶葉,一煮一大壺冰起來,有時早餐茶有時下午茶有時加鮮奶有時只想喝點茶味水,就再加冰水。倒是對前老總送的以兩計價的名貴普洱興趣缺缺,掰了幾角泡了幾回之後,始終擺在儲物角落,推估應該不是茶的問題。
都說是被咖啡香所吸引,實際上,只要材料好,什麼東西都有它的香氣,茶是,豆漿也是。不曉得人是不是?
酒不大喝了,好像一喝就臉腫身體重。對冰啤酒的喜好暫用冰水代替看看;對葡萄酒的喜好暫用水果代替看看;對不知道要做什麼就想去倒酒的手賤慣性,暫用寫作或看書代替看看。
這個夏天,有些事情在轉變中。
「把拔~你可以幫我寫白雪公主嗎?」
「喔,好啊。」
小苗拿了一張便條紙來,我慢慢寫上白。雪。公。司。
「啊!怎麼寫成公司啦?」
她湊過來也哈哈大笑,「什麼白雪公司啊~~」
過沒多久又來問。
「把拔~你可以幫我畫生氣嗎?」
「我不會畫,幫你找好不好?」「為什麼要畫生氣呢?」該不會哪裡不開心。
「我要畫壞皇后。」
「喔……」轉過頭跟她拿了小紙片,小人兒畫的小圖,真可愛。
更可愛的是畫了兩張,一張一個鏡頭、一個敘述,這不就是連環畫?
「還有嗎?」
「沒有,不想畫了。」她一碰電腦搜了 angry 後,就改搜超人特攻隊去了。
「沒關係,我們明天再畫。」
有沒有繼續畫,做什麼都可以,開心就好。開心了,還會蹦出別的東西。
忘了幾年級,似乎是還沒上體育班的暑假,老媽送我去上畫畫班,那位老師是美術班的駱老師。現在想想,大概是家長省麻煩、小孩殺時間、老師賺外快的交集點。
畫畫班不只畫畫,還有勞作。我喜歡勞作多過畫畫,到現在還記得從背後拉紙條手就會鼓掌的紙人,照著做就能得到成就感。畫畫嘛……對著白紙半天,無論彩色筆或水彩,怎麼畫怎麼不像。
像,是評斷畫得好不好唯一依據。
我不知道別人如何,至少我這麼認為,或者,沒有人說過這個以外的標準以致我不知道還有別的可能性。
有一天要畫教室裡的景象,我對著自己的水彩盒,仔細描繪了每一管水彩然後塗上各自顏色,由於看起來不像水彩,怕老師看不懂,用黑筆為每一管水彩寫上顏色,比方黃色、藍色、白色、紅色……
「畫圖不用寫字。」老師略帶批評語氣說。
「喔。」這下子不但畫得醜,還「做錯了」。
再下來,跟畫畫結緣要到大學的「動畫原理與鑑賞」期末作業:畫一個連環畫,自己編劇,厚度不限。
劇本從來不是問題,隨便想就一堆,問題是怎麼畫?
最後選了一個最好畫的:一隻螞蟻從玻璃糖罐底往上爬爬爬,推起防螞蟻的橡皮筋,直到站在蓋子上,把橡皮筋拿來當呼拉圈搖。
螞蟻還是 May 畫了一隻樣本,我依樣畫葫蘆才畫成。
幸好世上有攝影,可以彌補不會畫畫的遺憾,然而比攝影更有意思的是,孩子。
給小苗買了新水彩筆的下午,她玩得不亦樂乎,弄得客廳大桌子又髒又亂到處都是水,連襯底的報紙也被拿來塗鴉,不過我只笑笑看著她,直說沒關係。畫得好不好,不知道;畫得快不快樂,很清楚。
「如果駱老師當年也這樣隨我們快樂亂畫,會不會_____________?」
好像不是「比較會畫」,那太抽象且比較基準太低。
好像不是「就能變成畫家」,那太誇大了。
好像……
「把拔~你看。」
「哇,好可愛,是妳自己想的嗎?」
「嗯。」
我跟著她手背上的笑臉笑了,這些那些好像應該或許可能,都不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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